【轉知】國科會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補助研究計畫核給之研究主持費
最後更新:2024/08/01
【轉知】國科會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補助研究計畫核給之研究主持費
一、依113年7月1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綜字第1130049953號函公告。
一、為吸引更多傑出科研人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研究,國科會會調整下列計畫研究主持費核給標準:
(一)專題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15,000元調高至20,000元。
(二)特約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二、113年8月1日以後執行之計畫按上開標準已主動增(補)核,請依經費核定清單所列標準按月核發。
三、撥款方式原則依計畫核定時所通知之分期撥款期程一併請領,惟部分補增核者(即經費核定清單中說明欄顯示「自113年8月起補增核研究主持費5,000元/月」),請依所列數額於系統上勾選列冊,另紙備函檢附領據請領。
一、為吸引更多傑出科研人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研究,國科會會調整下列計畫研究主持費核給標準:
(一)專題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15,000元調高至20,000元。
(二)特約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二、113年8月1日以後執行之計畫按上開標準已主動增(補)核,請依經費核定清單所列標準按月核發。
三、撥款方式原則依計畫核定時所通知之分期撥款期程一併請領,惟部分補增核者(即經費核定清單中說明欄顯示「自113年8月起補增核研究主持費5,000元/月」),請依所列數額於系統上勾選列冊,另紙備函檢附領據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