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計畫-教師相關
一、國科會計畫申請:
各項計畫申請類別、申請人資格、及受理時程表列如下:
計畫類別 |
申請人資格 |
受理時程 |
作業方式 |
年度專題計畫 |
如作業要點第3點 |
每年11~12月 |
|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
除符合如作業要點第3點外,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 |
||
補助女性研究計畫 | 符合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者,且於當年度執行計畫前三年內(不含計畫延長期間)未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女性研究人員 (符合隨到隨審資格者不得申請) |
||
隨到隨審(1件為限) |
符合下列3項條件之一,且「從未申請」研究計畫者:
|
隨到隨審
|
|
其他 |
如作業要點第3點 |
依來文規定 |
依來文規定 |
二、國科會補助學者專家出席國際會議:
- 依據「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辦理。
- 申請資格:
- 現任國內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之教學或研究人員。
- 申請人已向國科會其他單位申請相同補助者(如專題研究計畫內已核給國外差旅費者),不得重複申請。
- 論文為合著者,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 申請期程:
- 於國際學術會議舉行日六星期前至國科會網頁線上申請。
-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同一會計年度獲補助二次者,下一會計年度暫停受理其申請。
- 補助經費:
- 機票費
- 生活費
- 註冊費
- 手續費
- 保險費
- 經費核銷及報告繳交:
- 返國後一個月內
三、國科會計畫變更申請:
- 受理項目:
- 研究計畫之延期、經費變更或追加、變更執行機構…等。
- 承辦人員:許瑞玲 辦事員 (分機1606)
- 作業流程:
- 作業方式:
- 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變更申請。
- 列印「變更申請表」並用印 (申請人、系所主管)後,送研發處辦理變更。
- 審查機關:
- 國科會─
- 計畫延期
- 變更執行機構
- 經費流用「累計」流入或流出「超過」計畫全程該項原核定金額50%
- 增列研究設備費5萬元以上
- 學校─(請依需求填寫相關申請表)
- 經費流用(含流入、流出)於該項原核定金額50%以內
- 經費流用累計超過該項原核定金額之50%,但研究設備費流入後總額在5萬元以內
- 「研究計畫科目流用申請表」、「研究設備費項目變更申請表」、「國外差旅費變更申請表」請至財務處(網頁)下載最新版使用
- 因故無法至國外參加研討會或移地研究,請填寫「長榮大學執行國科會專題計畫變更申請表(校內程序)」送交研發處取消出國報告繳交。
- 國科會─
四、國科會計畫彈性支用額度:
- 具研究性質之計畫,由國科會考量後,於經費核定清單匡列「彈性支用額度」。
- 使用說明:
- 計畫執行期間若有追加(減)者,不再調整。
- 與計畫相關之交通、接待國外訪賓之餐敘及饋贈或國際交流。
- 除特定事項外,使用經費時,如涉及現行法規訂有行政院一致規定者,仍應從其規定(見附件之「彈性支用額度所指不受行政院規範限制及說明」)。
- 使用限制:
- 限於計畫執行期限內支用。
- 不得轉撥至他機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