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2022/01/05
110-1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110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
•自111年1月22日起學生可由學生系統提出離校手續申請,各單位審核均通過後始可至行政大樓二樓註冊課務組領取畢業證書。登錄 學生系統 帳號及密碼後→教務處→「畢業離校申請」,並請同學先瀏覽各單位離校注意事項(記得勾選已了解注意事項並按下申請畢業離校,各單位審核通過亮綠燈。
•若本人無法前來領取證書,請務必由受託人攜帶 長榮大學辦理離校手續委託同意書 。
•領取學位證書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 學生證待註記後歸還;註記後仍可使用一卡通,若遇一卡通使用問題,請逕行與一卡通公司聯繫,謝謝!
•請同學務必確認成績均送達且符合規定者始可領取畢業證書。
111.1.27至111.3.31(週六、日不上班)至註冊課務組(行政大樓二樓)領取學位證書。
111.1.31至111.2.4為春假放假。
•辦理兵役役(訓)期折減,請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投幣申請歷年成績單後至軍訓室辦理,證明文件為重要文件請妥善 保存,如不慎遺失,請提早申請補發。
•碩、博士生領取畢業證書日期111.1.24至111.2.11(週六、日不上班)
本校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核發每位畢業生「數位學位證書」,方便您日後申請國內外學校或求職證明時使用,請各位畢業生於領取紙本學位證書一個月後自行登入「校友資訊平台」下載您的數位學位證書,檔案下載後,亦可至「教育部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進行驗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