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學生證免蓋註冊章」,並可透過學生系統下載「在學證明電子檔」
最後更新:2026/09/22
本校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學生證免蓋註冊章」,並可透過學生系統下載「在學證明電子檔」
長榮大學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公告
主旨:本校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學生證免蓋註冊章」,並可透過學生系統下載「在學證明電子檔」。
公告事項:
- 114學年度前核發之學生證,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繳費後,請持學生證至註冊課務組核貼「免蓋註冊章」貼紙,爾後於每學期註冊繳費後免蓋註冊章。
- 115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學生證,背面將已印製「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免蓋註冊章 」字樣,已無需加蓋註冊章。
- 如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申請方式如下:
- )「在學證明電子檔」下載路徑:學生系統/常用功能/在學證明,或學生系統/個人資料&密碼/在學證明。
- )須完成註冊繳費後(或就學貸款紙本資料繳交至生輔組),方能下載。註冊情形查詢路徑:學生系統/申請作業/註冊繳費單/註冊繳費單列印、查詢,備註顯示「完成註冊」。
-
)限申請「當學期」在學證明。(上學期申請日為8/1~1/31;下學期申請日為2/1~7/31)。繳費後約3~7個工作天,系統才會匯入註冊資料。
- )電子版在學證明認證有效期間為申請日後「3個月」,逾期請重新申請。
- )如需紙本,請自行使用A4空白紙張、彩色列印。
- )該文件為「正式文件」,經查證擅自偽造或修改文件,將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議處。
- )「在學證明電子檔」採QR-CODE或網頁認證,由審查單位輸入認證學號、認證序號後,確認學生在學情形,同學無需至註冊課務組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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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申請獎助學金或其他官方用途,需詳載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監護人等個人資料者,請申請「紙本在學證明」(工本費10元,請洽註冊課務組);「在學證明電子檔」僅顯示當學期就讀學籍及註冊情形,並不包含完整個人資料。
- 需以大學生優惠車票搭乘台灣高鐵者,乘車時應攜帶本人學生證正本以備查驗,若為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須合併出示當學期紙本(正本)或事先已下載之電子版格式「在學證明」作為輔助證明。「在學證明」如採電子版方式,請務必於「車站驗票閘門前先行下載備查」。查驗票當下恕不受理以網路連線登入系統查詢學生身分證明。未能出示前述憑證者應照章補票,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50%違約金。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敬啟 1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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