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上)補繳學分費作業自106/10/30起開始,繳費期限至106/11/10止。
最後更新:2018/01/24
106(上)補繳學分費作業自106/10/30起開始,繳費期限至106/11/10止。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補繳學分費繳費單列印(請點我)
【將連結至學生系統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
請注意以下事項:
1.請於106年11月10日前繳費完成,繳費方式請閱繳費單第二聯之繳費方法說明.
2.依學則規定「加退選後應補繳學分費之學生,未在規定期限內補繳該費用,經催告仍未繳足者,該科目視同退選予以註銷,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因攸關學生個人之權益,請務必特別注意.
3.未依規定繳費之學生,將就學生選課時間先後順序,由近往前註銷學生選課科目,直到所欠繳費用的選課科目為止.
4.選課課程註銷後,選課學分未達最低應修學分者視同未完成選課,將依學則之有關規定公告退學.
5.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補收學分費名單.
6.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補退學分費名單.
7.106上補收(退)學分費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