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公告1070206震災災區範圍
最後更新:2018/02/26
教育部函--公告1070206震災災區範圍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臺教學(五)字第1070026239號
主旨:「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六日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花蓮市、新城鄉及吉安鄉,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以院臺忠字第1070164794號公告,並自107年2月6日生效。
說明:依行政院107年2月13日院臺忠字第1070164794C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