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舉辦活動若有手語翻譯員需求處理方式
最後更新:2019/10/12
【教育部函】舉辦活動若有手語翻譯員需求處理方式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臺教學(四)字第1080140036號
主旨:請於辦理會議或活動時,如有手語翻譯員需求,建請透過各地方政府的手語翻譯服務窗口推薦合格人選,以保障服務品質,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單位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9月23日衛授家字第108070140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