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學生辦理緩徵、儘後召集作業規定暨服務承諾
作業類別
作業說明
適用對象
準備文件
辦理時程
受理
上傳資料
緩徵申請
在學生因就學需要,提出暫緩服兵役。
各學制新生、轉學生、復學生
兵役基本資料紀錄表。
開學後兩周內完成線上申請,並列印紙本送校安中心。
開學30天內上傳至內政部役政署
延長緩徵申請
應屆畢業生無法依學制期限畢業,申請延長緩徵。
各學制延畢學生。
檢核已註冊之學生證。
隨到隨辦
暫緩徵集用申請書
未辦理緩徵或其他原因接獲徵集令者之暫緩徵集。
接獲徵集令之在學生
檢核徵集令
、學生證。
緩徵原因消滅
在學生完成或中斷課業,原申請緩徵消失。
畢業生(自然消失)、休、退、轉學生
離校文件
15天內申報
儘後召集
具後備軍人身分學生辦理延緩教育召集。
兵役基本資料表。
新學年開學後兩周內向校安中心申請。
新學年開學30天內函報
儘後延長
應屆畢業生無法依學制期限畢業,申請延長儘後召集。
新學年開學兩周內天
新學年開學30天
儘後原因消滅
在學生完成或中斷課業,原申請緩徵原因消失。
畢業生(自然消失)、休學、退學、轉學生
30天內申報
83年次以後役男申請二階段服役須知
83年次以後役男可利用2學年暑期服分階段訓練役期,本項申請須於入學年11月15日前至役政署網頁進入「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申請。
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
役政署為便利及齡男子接受兵籍調查,自104年起可由役政署網站進入「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