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總會體操委員會(下稱操委會)辦理「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體操錦標賽」
最後更新:2021/05/20
桃園市政府體育總會體操委員會(下稱操委會)辦理「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體操錦標賽」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0年5月11日桃體總字第1100000171號函暨所屬操委會110年5月10日桃操昌字第1100020號函辦理及本局110年4月12日桃體競字第11000039181號函諒達。
二、
旨揭賽事原訂110年5月29日於本市文華國小辦理,現操委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升溫,故變更旨揭賽事至110年7月3日於原場地辦理。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檢附變更後競賽規程1份供參,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
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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