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排球聯賽競賽規程
最後更新:2023/10/12
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排球聯賽競賽規程
說明:
一、依據「辦理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排球聯賽規劃技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暨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0月3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9312號函核備辦理。
二、本學年度排球聯賽報名作業採球隊註冊與人員註冊報名等兩階段作業,請於本年10月18日前填妥球隊註冊表並Email回本會予承辦人黃正揚(ctusf41@mail.ctusf.org.tw)憑辦註冊手續。
三、人員註冊及報名作業請於本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登上本會官網www.ctusf.org.tw鏈結「活動競賽報名暨管理系統」辦理。四、依規定報名名額完成線上報名後應請列印報名表(統計資料、競賽報名資料),連同運動員保證書、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郵寄本會始完成報名手續。
五、自111學年度起僅接受「活動競賽報名暨管理系統」依據各校(隊)報名完成後系統所產生參賽運動員「在學證明表」採計使用,不再使用學生證;各校(隊)應列印前揭「在學證明表」後持經學校教務處(或註冊組)簽章認定報名人員註冊在學後持用查驗參賽。
一、依據「辦理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排球聯賽規劃技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暨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0月3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9312號函核備辦理。
二、本學年度排球聯賽報名作業採球隊註冊與人員註冊報名等兩階段作業,請於本年10月18日前填妥球隊註冊表並Email回本會予承辦人黃正揚(ctusf41@mail.ctusf.org.tw)憑辦註冊手續。
三、人員註冊及報名作業請於本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登上本會官網www.ctusf.org.tw鏈結「活動競賽報名暨管理系統」辦理。四、依規定報名名額完成線上報名後應請列印報名表(統計資料、競賽報名資料),連同運動員保證書、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郵寄本會始完成報名手續。
五、自111學年度起僅接受「活動競賽報名暨管理系統」依據各校(隊)報名完成後系統所產生參賽運動員「在學證明表」採計使用,不再使用學生證;各校(隊)應列印前揭「在學證明表」後持經學校教務處(或註冊組)簽章認定報名人員註冊在學後持用查驗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