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修生】辦理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2024/07/17
【延修生】辦理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9條規定:學校應於學期註冊前,公告或通知學生申請辦理貸款之相關規定,貸款之學生並應參加貸款常識之宣導講習,必要時,學校得於講習期間辦理貸款常識測驗。
*請同學每學期申請貸款前,請先看完本頁講習影片(請點下面連結),以建立積極管理就貸之態度及能力,進而降低呆帳風險。*
<延修生辦理就學貸款請依規定辦理>
1.已完成初選者,7月22日(一)後自行下載繳費單,8月1日起至台銀對保。
2.未有初選選課資料者,7月22日(一)後自行下載繳費單,雜費$4,500及平安保險費,8月1日起至台銀對保。
3.因個人選課需求須調高學分時數以辦理貸款者,於7/22(一)開放學雜費繳費單列印後,至出納組網頁填妥異動學分時數貸款金額切結書,繳至出納組(行政大樓2樓),並至學雜費專區列印修正後學雜費繳費單,方可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請同學注意:
時數先預填高於實際選課時數,以免之後需補繳不足額現金。若實際選課學分時數未達貸款金額,溢貸部分於期末歸還臺灣銀行轉償本人之就貸。
例如:本學期於初選時已選16學分,填寫學分時數異動申請表時,建議填17或18,如果只寫14,開學後需補繳2學分之現金。
4.於開學後加退選期間加選之學分費,繳費期間為加退選結束後(第八週約於10月中),出納組將另行公告收費(該階段無法辦理就貸)。
本校開學日:113年9月9日(一)。
就學貸款申辦時間:113年8月1日(四)至113年9月13日(五)止。
臺灣銀行(臨櫃或線上)對保後,繳交2項資料回學校系統登錄,完成註冊(郵寄掛號或親自繳回)
1.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
2.臺灣銀行撥款通知書 第二聯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至生輔組洽詢或撥打06-2785123#1241葉小姐,謝謝。
*請同學每學期申請貸款前,請先看完本頁講習影片(請點下面連結),以建立積極管理就貸之態度及能力,進而降低呆帳風險。*
<延修生辦理就學貸款請依規定辦理>
1.已完成初選者,7月22日(一)後自行下載繳費單,8月1日起至台銀對保。
2.未有初選選課資料者,7月22日(一)後自行下載繳費單,雜費$4,500及平安保險費,8月1日起至台銀對保。
3.因個人選課需求須調高學分時數以辦理貸款者,於7/22(一)開放學雜費繳費單列印後,至出納組網頁填妥異動學分時數貸款金額切結書,繳至出納組(行政大樓2樓),並至學雜費專區列印修正後學雜費繳費單,方可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請同學注意:
時數先預填高於實際選課時數,以免之後需補繳不足額現金。若實際選課學分時數未達貸款金額,溢貸部分於期末歸還臺灣銀行轉償本人之就貸。
例如:本學期於初選時已選16學分,填寫學分時數異動申請表時,建議填17或18,如果只寫14,開學後需補繳2學分之現金。
4.於開學後加退選期間加選之學分費,繳費期間為加退選結束後(第八週約於10月中),出納組將另行公告收費(該階段無法辦理就貸)。
本校開學日:113年9月9日(一)。
就學貸款申辦時間:113年8月1日(四)至113年9月13日(五)止。
臺灣銀行(臨櫃或線上)對保後,繳交2項資料回學校系統登錄,完成註冊(郵寄掛號或親自繳回)
1.長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
2.臺灣銀行撥款通知書 第二聯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至生輔組洽詢或撥打06-2785123#1241葉小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