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5年度第二次甄選
最後更新:2026/05/04
【徵才】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5年度第二次甄選
一、甄選職務:一般地區約聘專業輔導人員1名(屏東辦公室)、偏遠地區約聘專業輔導人員4名(牡丹、滿州、車城、琉球)。
二、報名資格:
(一)需具社工師證照或心理師證照者,無證照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兒童青少年諮商、輔導等相關經驗尤佳。
(四)對學校輔導專業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情事者(詳見附錄)。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一律以紙本資料報名,掛號或親送,恕不受理電子檔案,一律刪除。
(二)報名時間:即日至 115年 5月18日(星期一)止 (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址:90065屏東市蘭州街2號2樓,收件單位: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專業輔導人員」。相關問題聯絡人:敖小姐,聯絡電話:(08)7337192。
四、甄選時間: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2點至5點。
五、其他詳盡事宜請參閱簡章。
二、報名資格:
(一)需具社工師證照或心理師證照者,無證照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兒童青少年諮商、輔導等相關經驗尤佳。
(四)對學校輔導專業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情事者(詳見附錄)。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一律以紙本資料報名,掛號或親送,恕不受理電子檔案,一律刪除。
(二)報名時間:即日至 115年 5月18日(星期一)止 (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址:90065屏東市蘭州街2號2樓,收件單位: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專業輔導人員」。相關問題聯絡人:敖小姐,聯絡電話:(08)7337192。
四、甄選時間: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2點至5點。
五、其他詳盡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