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
最後更新:2019/08/08
【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並附「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8年7月25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830078963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文化部為踐行法規命令草案預告程序,俾以廣泛周知,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8年8月30日前函復提供本部彙辦,無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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