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語文中心-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定實施辦法修訂後全文如附件(1071217校務會議通過)
最後更新:2019/01/10
轉知語文中心-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定實施辦法修訂後全文如附件(1071217校務會議通過)
大家好:
過去,學生需有一次英檢測驗紀錄方可報名補救課程之措施取消
未來,本校學生若沒有英檢測驗紀錄,仍可於大三時報名補救課程
為本次修法重點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定實施辦法修訂第二條暨第三條
修訂後全文如附件(1071217校務會議通過)
提供參考,謝謝
如有疑問,請洽
長榮大學語文教育中心 Language Education Center
辦事員 郭燕玲 Secretary Swallow Kuo
TEL: 06-2785-123分機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