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企業簡介
- 依據:長榮大學衍生企業實施辦法。
- 聯絡窗口:曾怡嘉小姐,分機:1622。
- 教育部105年公布「大專校院教師創新創業參考手冊」(如附件),作為大學教師投入創新創業之參考。
- 本校為推動衍生新創事業,以建立辦學特色,落實產學合作,提供教學實習機會,協助本校研發成果商品化與技術移轉,鼓勵教職員生創業及協助產業創新,特訂定本辦法。
- 本辦法所稱衍生企業係指本校教職員工(含約用人員)生(含畢業校友)運用本校資源(包括空間、設備、人力、研發成果等)衍生新創事業,本校得以人員借調、資金或技術入股等方式投資。
- 申請方式:申請者需檢附下列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本校產學合作總中心審理。
- 衍生企業設立申請表。
- 衍生企業營運規劃書。
- 同意審查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