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4-116年度「心理健康促進研究及創新方案發展計畫」
最後更新:2025/07/10
【徵件】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4-116年度「心理健康促進研究及創新方案發展計畫」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114-116年度「心理健康促進研究及創新方案發展計畫」說明書1份(如附件),請符合資格之機構、團體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4日衛部心字第11417617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自即日起公開徵求至114年7月24日止(以衛生福利部收文日為準)。
三、計畫補助對象為合法立案之財(社)團法人團體、基金會、公、協、學會、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社福機構、醫療機構等,並以機構設立宗旨、任務或職掌包含有辦理心理衛生或心理健康促進業務者為限。有意申請之機構、團體,請詳閱說明書後,於期限內以正式公文,函送計畫書1式8份(其中1份請勿裝訂)及應檢附文件影本1份,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
四、計畫徵求資訊,已同步公布於衛生福利部官網「便民服務」項下建置「補助公告專區」(網址:https://www.mohw.gov.tw/lp-7283-1.html)。
---
歡迎本校有意願提案之教師
1.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以前通知產創總中心承辦人#1608(teng08@mail.cjcu.edu.tw),以便提前完備發文流程。
2.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以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以便公文函送申請。
轉知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114-116年度「心理健康促進研究及創新方案發展計畫」說明書1份(如附件),請符合資格之機構、團體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4日衛部心字第11417617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自即日起公開徵求至114年7月24日止(以衛生福利部收文日為準)。
三、計畫補助對象為合法立案之財(社)團法人團體、基金會、公、協、學會、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社福機構、醫療機構等,並以機構設立宗旨、任務或職掌包含有辦理心理衛生或心理健康促進業務者為限。有意申請之機構、團體,請詳閱說明書後,於期限內以正式公文,函送計畫書1式8份(其中1份請勿裝訂)及應檢附文件影本1份,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
四、計畫徵求資訊,已同步公布於衛生福利部官網「便民服務」項下建置「補助公告專區」(網址:https://www.mohw.gov.tw/lp-72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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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本校有意願提案之教師
1.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以前通知產創總中心承辦人#1608(teng08@mail.cjcu.edu.tw),以便提前完備發文流程。
2.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以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以便公文函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