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執掌
安全衛生:
擬定、規劃與推動下列業務,並指導有關單位實施: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三、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
四、 危害性化學品之分類、標示、通識及管理。
五、 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或施工安全評估。
六、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及變更管理。
七、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八、 執行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九、 實驗室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十、 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蒐集分享及運用。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紀錄及績效評估措施。
十五、 其他與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業務。
環境保護:
一、 校園環境之檢測規劃與管理。
二、 本校之實驗場所危害性化學品管理。
三、 實驗場所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管理。
四、 其他與環境保護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