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最後更新:2025/09/01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依據衛生福利部來函「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請協助向符合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
一、本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本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
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
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二)第二階段(本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二、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請協助向符合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
一、本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本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
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
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二)第二階段(本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二、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