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暑期實習(請於5月12日前將所需資料交至系辦)
最後更新:2020/05/04
109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暑期實習(請於5月12日前將所需資料交至系辦)
主旨:為辦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109年暑期實習計畫」,敬邀貴校推薦優秀學生參與109年暑期實習計畫,詳如說明,敬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為增進產學互動、培育未來人才,本中心擬於109年7~8月辦理暑期實習計畫,以配合有開設實習課程之大學校院為主,由各校推薦實習生報名,且學生需選修該校所開設之實習課程,並以大三、大四或研究生優先。
二、109年度暑期實習將分為兩梯次辦理:
(一)第一梯次:109年7月6日至7月31日,共20工作天。
(二)第二梯次:109年8月3日至8月31日,共21工作天。
(三)實習時段: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17時30分(下午12時至下午13時30分為休息時間,不計入實習時間)。
三、109年度暑期實習錄取兩梯次合計至多24名學生參與本計畫,實習結束評分成績達70分(含)者,提供實習獎學金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2,000元整。
四、有意願參與本中心實習之各校系所,統一由負責之院、系、所提供一至三名推薦學生報名資訊(含開設實習課程教師推薦函、實習申請表、學生證明文件、選修實習課程證明、其他利於爭取本次實習機會之文件),經本中心書面審查錄取者,將於6月另行通知。
五、隨函檢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學生實習作業要點(附件一)及暑期實習計畫合約書(附件二),惠請於109年5月20日前正式函覆本中心並完成雙方契約簽訂事宜,以利後續相
關作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