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長榮大學土開系友呂珍珍捐贈本系獎學金
最後更新:2025/11/27
感謝長榮大學土開系友呂珍珍捐贈本系獎學金
感謝長榮大學土開系友呂珍珍捐贈本系獎學金
長榮大學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劉金錞女士紀念獎學金申請規定
- 為紀念長榮大學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系友呂珍珍先慈劉金錞女士,延續其重視教育、樂於助人的精神,並以此鼓勵清寒、勤奮或品行優良之學生,特訂定本規定。
- 本規定之獎學金每學期提供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在學學生 3 名。
- 符合資格之學生每學期核發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申請條件:
(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3. 單親家庭負教養義務之一方,無能力撫育子女者。
4. 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致生活有困難者。
(二)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 7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須具推薦書。(班導師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第五條、申請及發放時間:第一學期: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 11 月發放。第二學期:3 月 10 日至 4 月 10 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 5 月發放。
第六條、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表格附件三】
(四)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1. 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 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全戶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七)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
內容含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表格附件四】
第六條、申請人超過名額時,由系務會議評分高低審定之。
第七條、申請獎學金經系務會議審查核定者,由系辦通知獲獎名單及公佈於系網,抑或由系辦統一辦理頒獎典禮,並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第八條 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