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護理學系「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面試規定
最後更新:2018/04/10
107學年度護理學系「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面試規定
107長榮大學護理學系申請入學第二階段面試規定
日期 |
4/13(五) |
4/14(六) |
4/15(日) |
上午場報到時間 |
無 |
08:30-11:30 |
08:30-11:30 |
下午場報到時間 |
13:30-16:30 |
13:30-16:30 |
13:00-14:00 |
報到地點:第二教學大樓二樓T20209
注意事項:
- 以先報到先面試為原則,請各位考生和家長於報到時間內前來即可。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試(情況特殊經本系核准者,不在此限)。
- 攜帶物品: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或護照)。
- 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社團參與證明、學生幹部證明、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競賽獲獎證明、證照證明)可視學生能力自由攜帶一份給面試老師參考。
- 考生若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逕洽護理學系辦公室
電話:(06)2785123轉3151、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