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國外研討會論文發表補助
- 依據:「學術研究獎(補)助辦法」
- 申請時程:
- 第一階段:申請人應於研討會舉行日六星期前至校園e化系統提出申請。(操作方式請見下方附件)
- 第二階段:於研討會結束日期後三個月內,檢附資料完成申請程序。
- 承辦人員:許瑞玲 辦事員 (分機1606)
- 說明:
- 研討會論文收錄於Scopus資料庫者,發表地點在亞洲地區者,以補助新台幣(下同)20,000元為上限。在歐、美、澳、非等地區者,以補助40,000元為上限。
- 研討會論文未收錄於Scopus資料庫者,發表地點在亞洲地區,以補助新臺幣10,000元為上限;在歐、美、澳、非等地區,以補助新臺幣20,000元為上限。
- 每人每一學年度以補助一次為限,且每一篇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
- 第一階段作業流程:
- 研討會舉辦日前六週
- 第二階段作業流程:
- 活動結束後三個月內
- 補助申請準備資料:
- 學術論文發表補助申請表(未獲校外經費補助下載)
- 會議議程表(含申請人口頭論文或海報發表時間與地點)
- 發表之論文、海報或簡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