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下)學雜費繳費單自109/1/17起開放列印,請自學校首頁或總務處出納組之【學雜費專區】點選進入下載,不再寄發。
最後更新:2020/01/16
108(下)學雜費繳費單自109/1/17起開放列印,請自學校首頁或總務處出納組之【學雜費專區】點選進入下載,不再寄發。
- 本校學雜費繳費單除新生第一學期郵寄外,其它學期一律採自行上網列印,不另寄發。
- 請自學校首頁(下方)或總務處出納組之【學雜費專區】連結第一銀行之第e學雜費入口網,選擇「長榮大學」並輸入學號,點選正確繳費單即可列印出繳費單。學雜費繳費單分為「1082長榮學雜費(全額)」及「1082長榮學雜費(就貸)」請擇一使用,勿重覆繳費。部分系所就貸專用繳費單如「應繳金額」為0元,則無須繳費(表示本次全部費用可貸款)。
- 延修生完成初選選課者(108/12/23~108/12/30),請於109/1/17(五)後自行下載繳費單。未有初選選課資料者(含不需選課及校際選課無本校選課者),亦請於1/17(五)後自行下載繳費單,繳納雜費$4,500(102學年度入學者)及平安保險費;無繳納者,須於 2/17(一)到校填寫註冊程序單,依據流程補辦註冊程序。因個人選課需求須調高學分時數以辦理貸款者請填妥【學分時數異動申請表】後交回本組更動繳費單可貸金額。若實際選課學分時數未達貸款金額,溢貸部分於期末歸還臺灣銀行轉償本人之就貸。
- 繳費截止日:109年2月13日前(信用卡約需4個工作天才入帳,請提前操作) 。
- 繳費方式可選擇至郵局或第一銀行櫃檯繳納、ATM轉帳、台灣Pay繳費或信用卡繳費(詳情請見繳費單第二聯繳費方法說明) 。
- 繳費完成後,如需繳費證明者,請於繳費完成四日後自行於原網頁點選「繳費證明單列印」逕行列印即可使用,不必再到出納組蓋章。
- 若有繳費相關問題,請電洽出納組分機:1356~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