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費補繳單列印(11/08開放列印)
【學分費補繳】
一、應補繳學分費名單查詢(請點我)。
二、繳費期限: 110/11/08(一)至110/11/19(五)止。
三、繳費單列印:
(一)、學校首頁→行政支援→總務處→出納組→【學雜費專區】→「第e學雜費入口網」→選擇學校【長榮大學】→輸入學號→列印完成
(二)、直接點選(請點我)
四、繳費方式:
(一)、持上網列印出之繳費單至第一銀行各分行或各郵局櫃台繳納。
(二)、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操作流程見繳費單第二聯“繳費方法說明”。
(三)、使用信用卡語音撥打或網路線上繳費,流程如下:
請撥打學雜費語音專線02-2760-8818→按1進入索取授權碼→輸入學校代碼(共10碼):8814600440→輸入繳款帳號(見繳費單上所示)→輸入家長或學生本人信用卡卡號(共16碼)→輸入信用卡有效月年(共4碼)→授權成功(語音系統播報6位數授權碼,表示已授權成功)
五、使用以上方式繳費者,可於繳費後四個工作天,於原列印繳費單網頁點選「繳費證明單列印」,不必再至學校出納組申請,方便您隨時需要立即取得。
【學分費退費】
一、學分費退費名單查詢(請點我)。
二、退費方式「銀行別」者,於110/11/15存入您提供的帳號(郵局帳號會晚一天),請自行補摺查看。
三、退費方式「就貸溢貸」者,學生溢貸之學分費移請就貸承辦單位(生輔組),依規定代繳還臺灣銀行。
四、退費方式「支票」者,請本人於110/11/15至110/11/30止本校日間上班時間至出納組領取支票,如無法親自領取者,請受託人備「委託書」前來代領。
【備 註】
一、依學則規定「加退選後應補繳學分費之學生,未在規定期限內補繳該費用,經催告仍未繳足者,該科目視同退選予以註銷,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因攸關學生個人之權益,請務必特別注意。
二、未依規定繳費之學生,將就學生選課時間先後順序,由近往前註銷學生選課科目,直到所欠繳費用的選課科目為止。
三、選課課程註銷後,選課學分未達最低應修學分者視同未完成選課,將依學則之有關規定公告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