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辦理「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2023/05/11
衛生福利部辦理「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一、為落實志願服務法,建立志願服務制度,鼓勵運作良好、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並精進服務品質與效能,本部訂定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請據以辦理推薦作業。
二、本項選拔活動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每單位最多推薦2個團隊,其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請優先推薦曾獲貴單位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含民間單位志工團隊及企業志工團隊;但106年至111年曾獲本部獎勵者除外)。地方政府推薦之團隊應考量不同服務領域,建議推薦不同類型之服務領域志工團隊。
三、參選團隊之服務績效以近3年(即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四、本項選拔將於8月間辦理複審,獲選之績優團隊預計於112年全國績優志工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1式10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6張,另附電子檔(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1份,一併正式備函掛號寄送至: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收。
相關表單可至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網站(http://vol.mohw.gov.tw/)/公告區/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