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役男出境相關法規注意事項(及作業程序)
1.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
2.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
3..由國內就讀學校造冊,並以公文檢附相關證明、護照、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簽署之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本校具役男身分同學請至下載區:兵役相關表單/出國檢具資料下載/出國申請書及出國保證書;於出國一個月前(公文作業時間)將1.出國申請書2.出國保證書3.護照4.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簽署之證明文件,送交校安中心辦理造冊及函送各縣府審核)。
4.符合規定者,核准出境並出具核准函,正本函復役男,並副知學校及役男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5..經核准後,請役男至役政司網站(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查詢及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於核准出境期間持憑出境,免再臨櫃加蓋出境核准章戳。 4.出境核准期限最長不得逾1年,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其以研究、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每一學程以二次為限,學士、碩士或博士學程得分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