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法務部辦理111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行政院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一),請就主管業務部分配合實施計畫規定,密集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保護之相關理念,以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之認知。
三、有關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相關最新宣導文宣,將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陸續上傳至該會官網首頁(連結:http://www.avs.org.tw/home_cht.aspx)或該會官方粉絲頁(連結:https://zh-tw.facebook.com/avs0850),供各機關(單位)、學校自行下載或分享運用。
備註: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為財團法人組織,係公益團體,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9條規定由法務部於88年捐助設立,受法務部之指揮監督。
鑑於犯罪被害事件發生後,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家)屬將面臨包括司法訴訟、生活失序及心理創傷等問題,本會主要提供以下服務措施:
一、法律訴訟補償服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撰寫法律文件、律師訴訟代理服務及協助被害人向政府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等。
二、急難救助保護服務:案件發生後,被害人的殯葬費用、緊急經濟或居住需求提供協助。
三、家庭關懷重建服務:
(一)家庭關懷:保護志工長期訪視關懷聯繫,瞭解需要。
(二)生活扶助:對於經濟弱勢的被害人家庭,提供金錢或物資上的資助。
(三)勞動促進:對於有就業需求的被害人,協助媒合工作機會或安排職業訓練。
(四)助學服務:被害人在學子女,協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提供獎助學金或安排學習輔導課程。
四、身心照護輔導服務
(一)醫護服務:對於重傷被害人的醫療及照護需求,除提供補助外,協助透過社會資源取得輔具或照護物資。
(二)諮商輔導:被害人的心理創傷,透過心理師提供諮商輔導服務。
成立21年來,服務超過4萬3千個被害家庭,提供法律、經濟、生活、就業、就學、醫療及心理等服務超過114萬人次。
本會設立目的在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被害之人或其遺屬,✅解決其困境,✅撫平傷痛,✅重建生活,也希望社會大眾一起來關心犯罪被害人,支持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
主要服務案件類型:(1)被害死亡;(2)被害重傷
輔助服務案件類型:(3)性侵害;(4)家庭暴力;(5)人口販運;(6)兒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