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生活助學金公告】109-2生活助學金第二梯次申請
最後更新:2021/03/15
【弱勢生活助學金公告】109-2生活助學金第二梯次申請
長榮大學弱勢生活助學金第二梯次申請
一、申請期間:
110年3月15日起至3月19日止。
二、申請對象:
申請109-2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獲分配1人次及未申請者。
三、申請資格:
(一)持有當年度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學生。
(二)持有當年度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
(三)持有當年度各級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學生。
(四)家庭年收入120萬以下證明學生。
(五)持有特殊境遇、特殊境遇子女證明學生。
(六)持有原住民證明學生。
(七)持有新住民證明學生。
(八)持有國內重大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學生。
(九)持有失業勞工子女證明學生。
(十)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十一)持有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有效鑑定證明者。
(十二)其他特殊狀況。
四、申請方式:
(一)至課外活動組獎助學金專區下載申請表
https://act.cjcu.edu.tw/scholarship/Detail.aspx?maintainid=A9527(本國籍)
https://act.cjcu.edu.tw/scholarship/Detail.aspx?maintainid=A9527-1(境外生)
親自繳件自學生活動中心一樓課外活動組
(二)以A4格式檢附證件繳交,並依順序裝訂,逾期或檢附文件不齊全不予受理;恕不接受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