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管系109-1選課重要事項公告】
最後更新:2020/06/17
【航管系109-1選課重要事項公告】
一、109-1課程初選時間詳如附件。
二、修外系課程抵認本系配當內課程,請於選課前填寫本系「課程抵認申請表」,並經本系任課教師審核同意後送交系辦辦理課程抵認。
例:OO系/民法概要Ⅰ/必修/3學分 抵認 航管系/民法概要Ⅰ/必修/3學分
三、辦理抵認所需文件:
(1)「課程抵認申請表」(如附件)。
(2)外系課程之1-18週授課進度表(可自學校課程綱要網站查詢並列印)。
(3)外系課程之課程綱要(可自學校課程綱要網站查詢並列印)。
四、本公告日前已修外系課程(不含本學期暑修課程)欲抵認本系配當內課程的同學無須填單申請,此部分課程之抵認事宜由系辦統一處理。本學期暑修課程仍需填單申請。
五、《重要》注意事項:選課前未辦理課程抵認之外系課程無法抵認本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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