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輔導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及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
最後更新:2025/01/02
【轉知】114年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輔導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及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
一、申請人資格:
(一)報名參加課程當時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且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二)年齡限制: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依考試法規規定;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其相關法規之年齡限制規定。
(三)未曾獲本局、其他機關(構)或團體相關國家考試補習或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者 (不限於當年度) 。
(四)非現任公職者。
二、補助標準如下:
(一)申請參加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本局補助實際學費二分之一,但面授課程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五仟元,函授課程最高補助新台幣七仟五佰元。
(二)申請參加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本局於申請人取得駕照後補助實際學費二分之一 (不含代辦費),但最高補助新台幣七仟元。
(三)申請人僅能就前兩補助項目中獲一補助,且本局以補助一次為限。
(四)於下列申請期限內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申請,但如遇情況特殊者另案辦理:
1.申請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者報名以報名參加課程之日起三個月內。
2.申請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者以取得駕照之日起三個月內。
**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一)報名參加課程當時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且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二)年齡限制: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依考試法規規定;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其相關法規之年齡限制規定。
(三)未曾獲本局、其他機關(構)或團體相關國家考試補習或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者 (不限於當年度) 。
(四)非現任公職者。
二、補助標準如下:
(一)申請參加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本局補助實際學費二分之一,但面授課程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五仟元,函授課程最高補助新台幣七仟五佰元。
(二)申請參加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本局於申請人取得駕照後補助實際學費二分之一 (不含代辦費),但最高補助新台幣七仟元。
(三)申請人僅能就前兩補助項目中獲一補助,且本局以補助一次為限。
(四)於下列申請期限內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申請,但如遇情況特殊者另案辦理:
1.申請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者報名以報名參加課程之日起三個月內。
2.申請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者以取得駕照之日起三個月內。
**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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