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 大四以上畢業生課程學分抵認 審核通過清冊
111學年度 大學部4年級以上 畢業生課程學分抵認 審核通過清冊 (點我查看)
如需申請課程學分抵認,請填妥學分抵認單,繳交至系辦,避免影響畢業。
Q:那些課程須申請抵認?
1、系上必修、選修課程,實際休課的課程代碼與適用的課程配當表的課程代碼不同。
2、專業模組課程,原課程已經停開,下修相似課程。
3、到外系修本系的必修、選修課程。
4、跨校選課。
5、外籍生修中級華語抵認語文必修的「國文」。
6、體育Ⅲ的課程項目抵認體育Ⅳ,或者體育Ⅳ的課程項目抵認體育Ⅲ
7、其他申請抵認的課程學分。
如有抵認問題,請洽詢系辦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