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度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專業能力學習成果獎勵申請
最後更新:2023/10/27
【公告】112年度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專業能力學習成果獎勵申請
112年度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專業能力學習成果獎勵申請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23/11/14(二)截止
注意事項:
一、獎勵對象:人文社會學院學生,本學期以在校生為主。
二、證書取得時間:112年度,至收件截止日期(112.11.14)產出的成果。
三、請於收件期限內攜帶證書正本到系辦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果還沒有達到英文畢業門檻,申請英檢學習成果獎勵,則獎勵金七折計算。
五、同一類學習獎勵不得重複申請,如有重複申請之情形,需繳回全部獎補助經費,並於次學年度暫停獎補助一年。
六、111學年度第2學期已提出申請的同學,不需重複申請。
獎勵申請項目及標準,請參閱附件說明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23/11/14(二)截止
注意事項:
一、獎勵對象:人文社會學院學生,本學期以在校生為主。
二、證書取得時間:112年度,至收件截止日期(112.11.14)產出的成果。
三、請於收件期限內攜帶證書正本到系辦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果還沒有達到英文畢業門檻,申請英檢學習成果獎勵,則獎勵金七折計算。
五、同一類學習獎勵不得重複申請,如有重複申請之情形,需繳回全部獎補助經費,並於次學年度暫停獎補助一年。
六、111學年度第2學期已提出申請的同學,不需重複申請。
獎勵申請項目及標準,請參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