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活動經費核銷
一、經費使用原則:
(一)為維護活動安全,經費補助以辦理活動保險為第一優先使用。
(二)各項經費使用的項目需要和原經費預算表相同,未申請之項目不得使用。
(三)文具用品一律在本校長榮書坊購置並需開立發票。
二、經費核銷
(一)各核銷項目或單張收據如超過30,000(含)元以上者,需開立3家不同廠商同項目之估價單(含影印或傳真之估價單不予接受)。
(二)各張核銷單據,抬頭需註明:長榮大學,本校統一編號:06479492,並且不得有任何更改、污損等使核銷單據無效之情況(EX:寫上付款同學的名字)。
(三)各項活動如有辦理平安保險時,要保單需填寫要保單位:長榮大學,並連同保險名冊一同辦理經費核銷。
(四)核定之補助經費需完全使用完畢。未使用完畢或未依指定科目核銷者,將做為下次補助之重要參考依據。
(五)承辦活動相關單位,核銷匯款金額不得支領超過10,000(含)元,活動經費超過10,000(含)元以上者,依規定須匯款至廠商帳戶,請於核銷初檢日附上廠商帳戶相關資料。
三、經費核銷流程
(一)收據初檢日:於活動結束3天內請總召或財務負責人持收支明細表及收支結算表至課外組進行收據初檢(請勿將收據黏貼)。並於活動結束5天內至課外活動組將不合格收據更換。
(二)成果報告書繳交日:請於活動結束7日內繳交成果報告書(為節省紙張,先繳交電子檔,承辦人確認無誤不需修改後再印出,不需裝訂)。成果報告書內容如下方表格(請至課外活動組網頁>社團業務>活動經費核銷>下載成報表格)。
(三)活動經費預計於成果報告繳交確認無誤後依本校會計及出納核定撥款程序撥款。未於期限內完成核銷流程,無正當事由逾越經費核銷期限而不予補助,並將予列管作為下次補助之考量。
(四)如有開立專戶者,請於核銷收據初檢日提供匯入該社團專戶影本,若無則撥款至活動總召帳戶(活動經費超過10,000(含)元以上者,依規定須匯款至廠商帳戶)。
順序 |
項目 |
1 |
封面(請至課外活動組網頁>社團業務>活動經費核銷 下載成報表格) |
2 |
活動自我評量表(需電腦打字)不需編頁碼 |
3 |
問卷回饋統計分析(需電腦打字)不需編頁碼 |
4 |
活動照片原始檔(10張)不需編頁碼 |
5 |
活動籌備會記錄(需含簽到表,會議記錄需電腦打字,簽到表需手寫)不需編頁碼 |
6 |
活動行前會記錄(需含簽到表,會議記錄需電腦打字,簽到表需手寫)不需編頁碼 |
7 |
活動檢討會記錄(需含簽到表,會議記錄需電腦打字,簽到表需手寫)不需編頁碼 |
8 |
活動心得表(至少達工作人員數8成,無工作人員則所有參與人員皆要填寫[例如比賽或交流類型活動],可手寫或電腦打字)不需編頁碼 |
9 |
活動成效表(需電腦打字)不需編頁碼 |
10 |
經費收支結算表(需電腦打字)不需編頁碼 |
11 |
活動支出明細表(需電腦打字)不需編頁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