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及校外活動申請
課外組防疫相關公告(112/04/13更新)
1.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鬆綁規定修訂「長榮大學因應COVID-19學生社團活動注意事項(with Eng ver.)」(請點我),請遵照防疫規定辦理活動。
2.社團活動防疫措施審查流程:
繳交活動申請表→審查計畫書中是否條列「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建議配戴口罩參加」之防疫措施。
*未條列該防疫措施,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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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防疫專區連結]: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請點我)、長榮大學防疫專區(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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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校內活動申請
(1)申請辦理校內活動,於學生系統的相關申請(http://eportal.cjcu.edu.tw/student/home/)填寫申請內容後送出並列印,繳交 活動計畫書( 內容載明 活動名稱、時間、內容、人數、地點 ),依申請單上的順序送交進行審核。
不需借用器材,請於活動的 3個工作天前 (不含例假日)
如需借用器材,請於活動的 5個工作天前 (不含例假日)
送至課外組初審,逾期不受理。
(2) 如需借用活動器材,須於活動申請通過後 ,才可送器材借用單,並於 活動前3個工作天前 (不含例假日)送至器材承辦人員,逾期不受理,詳情請見社團活動器材借用申請。
(3)如因辦理活動需練習火舞,需另外填寫用火申請書(請隨活動申請表附上)且須先經校安中心用印完畢後,再送課外組,活動時請同學按照用火申請書上之安全程序進行。
(4)如要查詢場地使用情況可參考空間借用系統,先行查詢活動當日場地可否使用,再填寫活動申請系統。
(5)若辦理線上形式之活動,請參閱下方1.2線上形式之活動申請。
(6)各社團/系學會規劃迎新活動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預防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因應教育部改善作法,規劃迎新活動時請務必安排至少1名系上教師或校內指導老師全程隨行,以輔導活動之進行,並於活動計畫書中載明隨行老師之聯絡方式。
*[轉知保管組重要事項]: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有關學生場地借用之規定請詳見保管組公告。(請點此連結)
單位名稱 |
課外活動組 |
保管事務組 |
註冊課務組 |
體育室 | 國際處 |
保管場地 |
學生活動中心南側1F~3F 學生活動中心北側1F~3F 公共練習室 (S10101、S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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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處理廠前空地 演藝廳內廳 演藝廳外廳 星辰廣場 荔枝園 仁愛廳(疫情暫不開放) 一教中庭 二教中庭 三教中庭(1F、B1) 學活前草坪 二、三教間綠蔭大道 足球場(青青草原) |
第一教學大樓教室 第二教學大樓教室 第三教學大樓教室 學生活動中心百合廳 以上空間勿影響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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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館 體育館前廣場 各類球場 溜冰場 操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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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 長榮堂 及 Global Plaza 請點選超連結,下載專屬申請表,與活動申請表一併送至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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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校外活動申請
1.申請辦理校外活動,於學生系統的相關申請(http://eportal.cjcu.edu.tw/student/home/)填寫申請內容後送出並列印,繳交活動計畫書(內容載明活動名稱、時間、內容、人數、地點),依申請單上的順序送交進行審核。
不需借用器材,請於活動的 3個工作天前 (不含例假日)
如需借用器材,請於活動的 5個工作天前 (不含例假日)
送至課外組初審,逾期不受理。
2.如需借用活動器材,需於活動申請通過後,才可送器材借用單,並於活動前3個工作天前(不含例假日)送至器材承辦人員,逾期不受理,詳情請見社團活動器材借用申請。
3.如因辦理活動需練習火舞,需另外填寫用火申請書(請隨活動申請表附上)且須先經校安中心用印完畢後,再送課外組,活動時請同學按照用火申請書上之安全程序進行。
4.各社團/系學會規劃迎新活動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預防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因應教育部改善作法,規劃迎新活動時請務必安排至少1名系上教師或校內指導老師全程隨行,以輔導活動之進行,並於活動計畫書中載明隨行老師之聯絡方式。
5.校外活動需附上資料如下,參照如附件表格。:
(1)保險證明
每人至少需辦理新台幣100萬元意外險並附加新台幣10萬元醫療險之保險。
(2)人員名冊 ( 請依照下方檔案下載校外活動相關表格 )
(3)家長同意書 ( 凡為本校在校生,不論年紀,一律須要檢附家長同意書,否則不予批准 )
(4)遊覽車行照駕照
(5)遊覽車營業登記證
(6)遊覽車契約書
(7)遊覽車查核表
(8)長榮大學車輛進入校園申請表 請點此連結
6.辦理校外活動時如有租用遊覽車,務必於出發前檢查車上逃生設施是否可正常使用,並需要求遊覽車司機播放安全設施簡介等相關影片。公路總局為便利查詢,民眾於監理服務網網站輸入車號或公司名稱即可查詢符合安全配備遊覽車相關資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業者資訊→遊覽車→符合適性打造遊覽車,歡迎多加利用,提供優質且 安全服務。
按教育部-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遊覽車以10年內年份較新之車輛為原則: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96#lawmenu
7.緊急協助電話:如發生意外情況,請隨隊老師及活動總召,應立即聯繫下列之緊急聯絡電話,協助幫忙處理:
●緊急電話:110、119
●校安中心24小時執勤專線:(06)2785119 / 0911-677072
●衛保組緊急傷病專線:(06)2785995
●課外組: 06-2785123分機12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