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侵害聲明書
長榮大學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
本校為提倡職場暴力零容忍!保障所有教職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心理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
絕不容忍本校各階層主管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
絕不容忍本校教職員同仁間或學生、家長、或其他第三方人士對本校教職員工施行職場不法侵害。
一、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以下簡稱職場不法侵害)之範圍,指本校教職員因執行職務,遭受校長、主管、同事、學生、家長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
二、職場不法侵害的行為樣態:
(一)肢體侵害(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二)心理侵害(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三)語言侵害(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四)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五)跟蹤騷擾(如:監視觀察、尾隨接送、不當追求、妨害名譽、寄送物品、冒用個資、通訊騷擾、歧視貶抑等)。
三、遇到職場不法侵害怎麼辦:
(一)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
(二)盡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加害者行為做為證據。
(三)與加害者理性溝通,表達自身感受。
(四)自省自身有無缺失,可與同仁誠實的討論,找出問題點。
(五)通報與提出申訴。
四、本校教職員工均有責任協助免於職場不法侵害之工作環境,共同維持友善職場環境。當目睹或聽聞不法侵害事件發生時,應通知本校校安中心或透過教職員工關懷網http://www.cjcu.edu.tw/shalom/申訴,本校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若被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本校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
五、當職場不法侵害發生時,本校鼓勵教職員工通報校安中心或利用教職員工關懷網http://www.cjcu.edu.tw/shalom/申訴。
六、本校對於因執行職務發現有危及身體或生命之虞,而自行停止作業或退避至安全場所之勞工,事後絕不會對其處以不利之處分。
★本校申訴管道:教職員工關懷網:http://www.cjcu.edu.tw/shal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