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常見問題
補助款與配合款比例問題: |
學海計畫 分配金額額試算 |
看完了上面的說明,還是不知道怎麼算補助款和配合款嗎?
沒關係!點擊以下連結,開啟學海經費分配試算表,輸入你的總經費,立刻幫你算好好!
點此打開 學海經費分配試算表
同意書/合約書問題: |
「公版合約書」審核/簽約流程:
【教學單位】實習委員會→【教學單位】系務會議→【教學單位】院務會議→雙方用印(以校長為名義)→【國際處】處務會議/國際事務委員會核備
「非公版合約書」審核/簽約流程:
【教學單位】實習委員會→【教學單位】系務會議→【教學單位】院務會議→【國際處】處務會議審核→【教學單位】送國際事務委員會審查→雙方用印(以校長為名義)
學海計畫用「同意書」審核/簽約流程:
【教學單位】實習委員會→【教學單位】系務會議→雙方用印(以系主任為名義)
行政契約書問題: |
學生出國前需跑完校內用印(印信及校長職章),一式4份(1份學生留存、1份老師留存、2份國際處留存);學生、家長、老師皆需簽名及蓋章。
人員人數變更: |
1.計畫主持人變更:檢附新舊計畫主持人同意書、新計畫主持人說明+證明,經校內同意後由承辦人發函報部
2.實習人數變更(新南向學海築夢實習人數,不得少於教育部核定之最低選送人數):經校內同意後由承辦人發函報部
以上請填寫變更聲明書(連結),詳細操作流程請參閱教育部學海計畫網站。
實習機構變更問題: |
如計畫書中原定去A、B兩家機構實習,後來因故僅能去A機構,此情形不需申請變更;但若後來新增C機構,此情形需申請變更。
實習機構新增/變更:
◆變更實習機構以同一"領域"為原則--
例如:於原實習機構,學生從事的是文書實習,變更實習機構以後,也要從事文書領域的工作。如果領域相同,就可以申請變更,惟機構變更將對執行機構記點扣分,請務必謹慎考量。
◆申請實習機構新增/變更之流程如下--
1.計畫主持人出國前提出:(1)變更理由、(2)新實習單位的詳細介紹、(3)新舊實習機構對照表、(4)新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約書影本。
2.上列文件送國際處,由國際學術交流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3.國際處發函檢送上述申請文件(含委員會決議紀錄)至計劃辦公室並副知教育部。
4.獲得教育部同意後,計畫主持人得以上學海系統變更實習機構。
學生返國後流程問題: |
- 各子計畫主持人請於學生返國2週內(以回國當天為第一天計算)完成核銷以及相關報告提交
- 計畫主持人部份:完成核銷、上傳計畫成果報告至教育部網站
- 學生部份:至教育部網站填寫問卷→上傳心得報告
- 計畫主持人請將成果報告、心得報告之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國際處
- 計畫成果報告範本、心得報告範本,請至「下載專區-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下載
核銷問題: 詳洽財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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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最後核銷時,將以出國前一日的匯率計算,例如:8/5出國,以8/4的即期賣出美金匯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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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據:請留意單據的收集,能夠由主持人先保存的,請先保存。需要的單據有:電子機票、來回登機證、抬頭為長榮大學,統編06479492的發票或旅行社開的代收轉付收據、學生簽收補助的領據兩張(補助款和配合款各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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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票日期早於教育部金額核定日期,是否無法核銷?【答】購票日期不影響核銷,認定日期為學生搭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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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回國時間不同,是否需分開動支?【答】建議分開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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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僅補助學生單程機票?【答】教育部規定須補助「來回」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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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回程機票分開買,是否可分開核銷?【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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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需先核銷但學生仍在海外的情況,登機證要等學生回來才拿到,該如何辦理?【答】除了登機證可回台再後補之外,請備妥所有核銷資料並於期限內完成核銷。若學生實習為一年期,且學生於明年7/31前回國,機票+生活費可回國後再一起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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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該國家要求學生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此段期間之生活費是否可支應?【答】不予支應,僅可支應實習開始至實習結束此段期間。
- 學生生活費補助天數如何認定?【答】依實際實習期間之天數計算,編列原則依「公費留學生支給一覽表」。
- 計算範例:
- 假設:學生至韓國A機構實習,該機構位於韓國首爾,生活日支以「上述以外之其他國家及城市」標準支應,一年12,000美元,檢附111年公費留學簡章公費項目支級數額表為參。
- 同學出國期間自2022年8月5日起至2022年9月9日,(包含起日和迄日)共計36天。
- 生活日支計算:[(一年12,000美元/365天)*35天+(一年12,000美元/365天)*1*0.3]=共計美金1160.5479元。匯率以出國前一日(2022年8月4日)之即期賣出美金匯率計算,經查當日美金匯率為30.05元,故生活日支額為1160.5479元*30.05=新台幣34874.464元,約新台幣34,874元。
- 假設:學生機票費用:來回共新台幣17,330元
- 學生可獲補助經費新台幣共34,874元+17,330元=52,204元
- 已於111年8月1日預支新台幣50,000元給每位同學,扣除學生實際可獲補助金額新台幣52,204元,學生無須歸還預支補助金。
- 依照學海計畫規定之比例計算,教育部補助款為新台幣43503元,本校配合款為新台幣8,701元。
(配合款不得低於補助款的20%,即 補助款÷5 < 配合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