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校友會全國總會菁英獎」申請
最後更新:2021/03/17
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校友會全國總會菁英獎」申請
- 申請資格:
- 應屆畢業生且符合弱勢學生資格
- 每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含)以上
- 無記過處分紀錄
- 名額:
- 1名
- 徵選方式:
- 經學程會議無記名投票選出
- 獎勵方式:
- 於畢業典禮頒發獎學金5000元及獎狀乙面
- 線上申請表:https://forms.gle/prwGLjeJZFhvdhMs6
- 申請期限:2021.03.22
- 授獎者應備文件:
- 畢業學期以前之成績單正本一份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需有當學期之註冊章)
- 弱勢學生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請加註與正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