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須知(經常叮嚀事項)
一、課程點名
- 點名單可至校園E化系統下載列印。
- 開學一個月內加強點名,請依E化下載的點名表進行點名,以免學生跑錯班級。
- 學生無故缺曠課,請至校園E化系統登錄缺曠課。
- 開學之初,若因教科書尚未訂妥,敬請備妥上課教材(自編講義、教學相關之影片等教材或智慧財產權宣導資料),務必按課程規劃上課,如第一週的單元進度為課程綱要說明,仍應盡責上滿授課時數,敬請善盡授課責任(準時到課、勿遲到、早退與缺課)。
二、期中、期末考
- 請勿委由大學部學生監考,如CA(課程助理)為大學部學生,亦勿委由監考。
- 若因特殊事件必須提前或延後考試,或未舉行考試,繳交報告者,考試當週應照常上課。
- 繳交報告或考試提前結束,教師仍應於規定授課時間,在研究室(在校)提供學生咨詢。提前離開教室者,請於黑板註明咨詢地點,以利遲到之學生進行咨詢。
- 請授課教師務必審慎處理與上傳學生學期成績,避免誤植成績,以免影響學生成績、排名、就業及升學等各項權益。(成績正式上傳後,如需修正,須請教師出席中心會議、部務會議、教務會議說明)
三、課程異動
- 調動班級參與各式活動,以一個班為限,意即2小時的講座活動,僅能調動一個班級 (2小時課程)參與,實施前須完成課程異動申請,且授課教授需全程參與該活動。
- 課程調整務必依規定完成核准,避免查堂查獲教師未依表訂時間與地點授課。請假流程請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