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二次營養師考試】報名時間&相關期程
【110年第二次營養師考試】報名時間&相關期程
應屆畢業生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
4月13日至4月22日下午5時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index.html
((因應屆畢業生為集體報名,為方便系上統一作業,請於4月22日下午4點前統一繳交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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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流程簡述】
網路報名(4/13-4/22)→列印紙本資料(報名表+切結書)→繳費
→完成紙本資料(黏貼齊資料證件影本)繳至系辦(4/22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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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與地點:
110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營養師考試於07月31日至8月02日舉行
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
報名費新台幣1,8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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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醒學生:
1.請特別注意正確點選現在『就讀之學校名稱』,並請務必登打『學號』,以利系統資料正確及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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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體報名者,請將『報名履歷表』及『暫准報名申請表』交由學校承辦人統一收繳即可,不必個別寄出。
**履歷表正面:是否貼妥應考人之『照片1張』(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考區、報考類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繳款證明』請妥善保留
**暫准報名申請表:是否黏貼『學生證正面、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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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場證上有加註『附解除條件暫准應試』者,考試當天未攜帶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者,不准入場應試,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成績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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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注意事項:
**所有文件請勿以訂書針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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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應考人於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後,先正確選擇所欲報考之考試名稱,再進行後續報名作業,以避免誤報之情形,並『請慎選考區應試,考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 通訊地址係供寄發入場證、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考試及格證書之用,請務必填寫本人可收信且於110年10月底前不致變更之地址。
- 請將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考區、報考類科)黏貼於報名履歷表指定欄位。
- 將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須清晰)黏貼於報名履歷表指定欄位。
- 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請黏貼護照及居留證影本;如已完成申辦中華民國統一證號之非本國籍之外國人,於報名履歷表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請一律填寫10碼之統一證號。
- 請將繳款證明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空白處。
- 應考人接獲「附解除條件暫准應試」之入場證,考試當天一律攜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不得以成績單代替),始能入場應試(證件右上角請先行填寫考區、類科、入場證編號以便查對,切勿繳交正本),並至遲應於第一天第一節考試開始時,交由各試場監場人員收轉試務單位查驗。未繳驗上開證件者,或繳驗之證件經查證不符合所報考類科之應考資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如有入場應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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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後,正確選取考試名稱,再進行報名作業,以避免發生誤報之情形,考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二)選填資料
欄位 |
點選項目 |
備註 |
應試學位 |
請依實際情況選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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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學校 |
就讀學校。 |
務必選填正確,以免無法列入集體報名名單 |
所系科代碼 |
就讀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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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肄業 |
1.報考中醫師(一)以外類科請選填 「畢業」。 2.報考中醫師(一)類科者依實際情況選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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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學號 |
應屆畢業及集體報名之在校生務必填寫。 |
非集體報名者請勿填寫 |
【依下表序號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釘書針),交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序號 |
繳交表件 |
填(貼)妥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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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履歷表 |
1 |
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 |
背面請書寫姓名、考區、報考類科 |
2 |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
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部或僑居地之中華民國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請黏貼護照及居留證影本(須含國籍、姓名、出生年月日、護照號碼);如已完成申辦中華民國統一證號之非本國籍之外國人,於報名履歷表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請一律填寫10碼之統一證號,如未申辦者,請填寫居留證上之統一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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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造字申請書 |
有罕見姓名者方須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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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簽名 |
正面下方應考人簽名欄務請親自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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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審查人員簽章」與「座號」欄勿填寫外,請確實填載各項資料。 2、自109 年起,無須於報名履歷表背面黏貼繳費收據或系統列印之信用卡繳款憑證。(繳費收據請應考人自行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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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暫准應試申請表 |
1.各項欄位均請正確勾填 2.學生證正、背面影本請黏貼於暫准應試申請表 |
畢業年度月份欄輸入資料大於報名日期時,系統會自動帶出,請自行列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