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學習實習課請假規範
體驗學習課程 請假說明:
(一)假別分為6種:
假 別 |
說 明 |
1.公假 |
附上經學校核准的相關公文。公文上須由公假簽辦單位蓋章並載明公假者姓名。請假三週(含)以上,將異動至其他期別。 |
2.喪假 |
附上訃聞等足以證明之文件,並於親屬欄位載明請假者姓名。 |
3.病假 |
因病無法上課者,請假1日者須附醫院或診所之就診證明;請假2日(含)以上須附診斷證明書並載明需休養之天數,若行動不便者得委託辦理。請假三週(含)以上,將異動至其他期別。 |
4.其他假 |
因系上事務(班會、補課等)或其他因素無法到課者,須持系上或教師證明文件辦理(述明請假者姓名、日期、緣由及老師簽章),每期只同意1次其他假。課間組不適用。 |
5.生理假 | 因生理期造成身體不適無法到課者,須持導師證明文件(述明請假者姓名、日期、緣由及老師簽章)或系統線上請假通過,方得請假,每期只同意1次生理假。若有特殊狀況者,可另行申請。 |
(二)請假方式:
1.請假須於學生系統線上請假核准,並持證明文件至行政大樓2樓學生學習組辦理,否則視為無效。
2.請假請於發生日隔日起5個工作天內親自或委託辦理,逾期請假將不受理,記錄未及時更新,會影響缺席紀錄及申請課間組之優先性,請慎重。
請假者若待附證明,可先至學生學習組辦理請假手續,並於一週內補足證明,逾期則不受理,若有任何困難之處,請主動於期限內向學生學習組提出延長請假辦理時間之需求。
3.每期請假務必於當期之最後一天16:10前辦理完成,逾期則不受理。
4.證明文件若無紙本或不便獲取,可使用手機拍照或提供電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