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25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學習組第一次組務會議通過
111.02.10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學習組第一次組務會議通過
一、實習課程目的:提供多元實作經驗,做為師生對話之經驗元素。藉以培練學生自我探索、自我管理能力,並反思個人在實習參與中的角色與倫理。
二、一學期共編組3次每人每學期僅須修習1期,期別若非重大傷病或公假,皆不予更換,各期時間如下:
期別 |
起迄日期 |
申請課間組別日期 |
修課科系 |
備註 |
第1期 |
111年03月01日(第3週)至 |
111年02月16日週三8時 至02月18日週五16時 |
土開系、心理系、消防學程、綠能系、職安系、無人機學程 |
1.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組會為已選課學生編組,換組前3日公布名單於學生學習組網頁。 2.大一住宿生編於晨間時段;大一通勤生、轉學生、重修生編於午間時段。課間時段,當期修課學生每人限選填一次,每週共2節課。 3.課間時段名額有限,依各組甄選條件(或登記順序)安排,額滿為止。 4.開學後加選的同學請務必於02月25日前至行政大樓二樓學生學習組辦理編組事宜,若未辦理編組,將由本組自行安排時段。 |
第2期 |
111年03月28日(第7週)至 期中考第9週不實施 |
111年03月14日週一8時 至03月17日週四16時 |
應日系、翻譯系、醫管系、營養系、開學後加選異動者 | |
第3期 |
111年05月03日(第12週至 111年05月27日(第15週) |
111年04月18日週一8時 至04月21日週四16時 |
國企系、財金系、運技系、美術系、開學後加選異動者 |
三、每日上課時間:晨間組7:20-7:40;午間組12:15-12:35;課間組依開放時段而定,一週兩節次。
上課日程依本校行事曆(逢彈性放假而於假日補課,亦須正常到課)。上課時間以課程助理(小組長)標準時間為認定標準。在上課開始時間前報到,視同準(時)到;於課程起始10分鐘內報到,視為遲到;未出席且未請假,或請假未准者,或遲到超過10分鐘,視同未到。
四、本實習課程以參與體驗實作的「確實達成度」作為評量的基礎。務請依循督導(或小組長)指揮,根據課程描述表及相關規範,確實完成修課內容,須經督導(或小組長)同意後,方得離開。未確實完成修課內容,或於修課時間內未經督導(或小組長)同意而離開者,該日出席記錄為「早退」視同「未到」,影響成績甚鉅,請勿自誤。
五、午間組同學第五節若有其他課程,請於當期開始三日內攜帶課表至學生學習組辦理卡課手續,逾時則不受理。
六、點名表劃記標誌如下:準到○、遲到⊕、早退△、未到X。修課學生有責任自行與小組長於點名當下確認註記無誤,事後再異議,統一以小組長之記錄為準。
七、請假:
(一)四種假別:
假 別 |
說 明 |
1.公假 |
附上經學校核准的相關公文。公文上須由公假簽辦單位蓋章並載明公假者姓名。請假二週(含)以上,將異動至其他期別。 |
2.喪假 |
附上訃聞等足以證明之文件,並載明請假者姓名。 |
3.病假 |
因病無法上課者,請假1日者須附醫院或診所之就診證明;請假2日(含)以上須附診斷證明書並載明需休養之天數,若行動不便者得委託辦理。請假二週(含)以上,將異動至其他期別。 |
4.其他假 |
因系上事務(班會、補課等)或其他因素無法到課者,須持系上或教師證明文件辦理(述明請假者姓名、日期、緣由及老師簽章),每期只同意1次其他假。課間組不適用。 |
5.生理假 | 因生理期造成身體不適無法到課者,須持導師證明文件(述明請假者姓名、日期、緣由及老師簽章)或系統線上請假通過,方得請假,每期只同意1次生理假,若有特殊狀況,可另行申請。 |
6.特殊假 (疫苗假) |
因接種疫苗發生不良反應,造成身體不適者,須檢附疫苗接種紀錄卡及系統線上請假通過(須註明"疫苗接種"),方得請假,以接種當日起算3天為原則,超過之天數依照病假辦理。 |
(二)請假方式:
1.請假須於學生系統線上請假核准,並持證明文件至行政大樓2樓學生學習組辦理,否則視為無效。
2.請假請於發生日隔日起5個工作天內親自或委託辦理,逾期請假將不受理,記錄未及時更新,會影響缺席紀錄及申請課間組之優先性,請慎重。請假者若待附證明,可先至學生學習組辦理請假手續,並於一週內補足證明,逾期則不受理,若有任何困難之處,請主動於期限內向學生學習組提出延長請假辦理時間之需求。
3.證明文件若無紙本或不便獲取,可使用手機拍照或提供電子文件。
4.每期請假務必於當期之最後一天16:10前辦理完成,逾期則不受理。
八、評分方式:
(一)課間組缺席1節,缺席次數等同2.5次。
(二)每週績效表現,會獲得課程助理(小組長)及同儕間的評點,其中課程助理評點佔80%;同儕評點佔20%。
(三)評點分數:0(從未出席)、1(不佳)、2(待加強)、3(尚可)、4(良好)、5(非常優秀)。
(四)實習課成績評分依據:包含「出席狀況」及「績效」兩項,其中出席狀況佔60%;績效佔40%。
(五)實習課成績:
(六)體驗學習總成績計算:講授課成績*50%+實習課成績*50%=總成績
九、提醒:
(一)缺席、遲到、早退或績效不佳,均可能未落實體驗學習實習課程,將影響成績,請善加管理自己成績。
(二)實習課修課期間請勿使用任何3C電子產品,或影響其他修課學生及課程進行。
(三)發生冒名頂替上課之行為,視同作弊,本課程不予計分,兩位當事人以校規議處。
(四)由於實習課程強調恆定表現,不會為缺席者提供短期而密集的補課措施。
(五)實習課修課期間若撿到遺失物品,請逕交行政大樓一樓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