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最後更新:2022/02/18
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一、如有符合資格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自本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二、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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