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領取「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補助」者,請於110年1月27日前辦理申復。
最後更新:2021/01/19
擬領取「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補助」者,請於110年1月27日前辦理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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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洽勞動部表示,針對未申領其他助學金,並擬領取「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補助」者,請於110年1月27日前 (以郵戳為憑,務必注意寄出時間) ,準備下列文件寄至勞動部 (公文上有地址) 辦理申復:
一、勞動部通知的公文 (正本或影本皆可)
二、申請人切結書 (以家長身份切結子女未申領其他助學金,切結書需加註家長及學生姓名、日期及連絡電話)
三、學校聲明書 (學校聲明學生未生領其他助學金,聲明書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學號,並加蓋有學校全稱的章戳,例如學務處或生活輔導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