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設立程序
院設研究中心:
- 申請方式須依據「長榮大學學院所屬研究中心設置準則」辦理。
- 新設中心提案審議程序:
- 提案單位:所屬學院提案(檢附長榮大學設立研究中心申請表、計畫書及中心設置要點草案)
- 程序:提送學院所屬研究中心管理委員會→院務會議→研究發展委員會→法規編審委員會(僅提送中心設置要點草案即可)→行政會議→通過後→提送中心設置要點公告簽呈→正式公告成立。
- 辦法名稱:長榮大學○○○學院○○○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 研究中心主任遴選程序:
- 新設中心主任(俟中心設置要點公告後)由所屬學院院長推薦→學院提送簽呈→通過後→移請人資處公告、發聘。
- 已成立之研究中心:每學年度開始前兩~三個月(約5月初)由所屬學院院長推薦→學院提送簽呈→通過後→移請人資處公告、發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