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計畫結案獎勵
- 依據「長榮大學產學合作計畫管理辦法」。
- 請參考「產學計畫」>「產學計畫申請至結案流程」。
- 承辦人:鄧舒方小姐,分機:1608。
- 計畫請於補助單位核定結案後(包括完成計畫結案條件、經費全數匯入學校、已動支經費核銷完畢)3個月內辦理校內結案。
- 校內結案程序:請至校園E化系統填寫結案申請表,列印紙本連同附件依序跑流程,將核撥管理費一定比例予計畫執行單位之系(所)與學院。無須繳回補助單位之計畫結餘經費,由計畫主持人運用,依校內會計程序核銷,且不受會計年度之限制。
- 結案方式:經雙方協議後,請於簽約前載明於契約書中。結案申請表僅需附上「結案證明」、「研究成果報告書」至少一項即可(若是影本,請計畫主持人壓章並寫上日期)
1.結案證明格式:內容寫明「補助單位名稱」、「計畫名稱」、「驗收或結案年月日」,以下格式之一皆可(亦可參考本校制式結案證明內容增修):
- 補助單位的來文
- 補助單位制式的驗收證明書或結案證明書
- 本校制式結案證明(如附件)
- 補助單位寄的E-mail
- 以交付成品為結案方式者,得以簽收單為結案證明文件(內容必須有計畫名稱、簽收人簽名與簽收年月日)
2.僅附研究成果報告書者,則以報告書封面所載之年月日為結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