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暨碩專班學制
碩士班(一般生、在職生) |
本系碩士班兼收一般生及在職生。
學生入學後不分組,皆須修習口、筆譯相關課程。修畢規定學分(含論文4學分)、通過畢業門檻與學位考試始能畢業,畢業時授予碩士學位。
碩士班一般生修業年限以一至四年為限;在職生修業年限以一至五年為限。
碩士班課程暨相關畢業要求如下:
一、畢業學分要求
入學年 |
110-111學年度 |
112學年度起 |
必修學分 |
22 |
20 |
選修學分 |
6 |
8 |
碩士論文 |
4 |
4 |
二、必修與選修課程
請參閱對應之課程模組地圖
三、校園學術倫理數位課程(校定必修/0學分)
- 採網路教學方式實施,依開課學期選課與修課,學生須透過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自行觀看本課程,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 開課當學期如未取得修課證明,須重修課程,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四、語言能力(畢業門檻)
檢定類別 |
IELTS 雅思 |
TOEIC 多益 |
TOEFL 托福 |
||
CBT |
IBT |
ITP |
|||
最低門檻 |
6.5 |
880 |
230 |
88 |
不採記 |
- 以入學後之英語能力檢定成績認證畢業門檻。如英檢成績未達畢業門檻,得申請替代方案。
- 申請學位考試前,須通過語言能力畢業門檻,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五、畢業碩士論文
註:詳細修課及畢業要求,悉依校定法規及系上規定辦理。
碩士在職專班(已停招) |
本系於93學年度開始招收碩士在職專班,自101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分成筆譯組(24學分)及口譯組(26學分),以上皆含論文4學分始能畢業,畢業時授予碩士學位。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暨相關畢業要求如下:
一、必修:筆譯、視譯、逐步口譯、翻譯學理論與學術論文寫作Ⅰ。
二、選修:語文及文學領域、商經及新聞法政領域、資訊與科技領域、機械翻譯領域、語言課程選修等相關課程。
三、英文語言能力證明
檢定類別 |
IELTS 雅思 |
TOEIC 多益 |
TOEFL 托福 |
||
CBT |
IBT |
ITP |
|||
最低門檻 |
6.5 |
880 |
230 |
88 |
530 |
四、畢業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