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資訊》專業實作能力檢核
本校自104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日間學制學生,應配合所屬學院之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選擇至少一項專業實作項目,並依據能力檢核標準訂定畢業門檻,結合學生於畢業前尚未符合學系畢業門檻之輔導機制,學生於畢業前須達到各學系(學程)自訂之專業實作能力檢核通過,方具備畢業資格。
綜合各系所(學程)自訂之專業實作能力項目概分為以下九種:
一、企業實習:參與並通過實習課程。
二、實作研討:進行專題/專案/個案之實作研討,並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公開發表實作研討成果。
三、競賽:參與區域性/全國性/國際性競賽,獲得佳作以上獎項一次。
四、專業證照:由學系(學程)依據專業領域訂定專業證照種類與合格張數。
五、發明展:獲得國內外發明展佳作以上獎項一次。
六、專利:取得國內外專利一項。
七、展覽/展演:完成國內外公開展覽/展演一場。
八、產學合作:個人或團體完成產學合作計畫一件。
九、實務課程模組:個人修畢至少一組實務課程模組。
若有任何與專業實作能力認定之問題,敬請洽詢所屬學系(學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