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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觀餐系國內校外實習契約書簽訂及相關資料繳交(適用111學年度入學)
::: 2025/1/3 下午 05:11:00

114觀餐系國內校外實習契約書簽訂及相關資料繳交(適用111學年度入學)

114觀光與餐飲管理學系校外實習-實習契約書及相關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申請時間

 (逾期不予受理)

需繳資料

(以下資料請於申請時間內繳齊,缺一不可)

繳交地點

自行媒合

即日起~5/2(五)止

9:00-12:00;13:30~15:00 

  1. 實習契約書下載(請點我)
    1. 請同學(即實習學生)自行提供實習契約書給廠商填寫黃色螢光筆部分後回傳檔案給實習學生。
    2. 再請實習學生列印廠商的回傳檔案與導師確認契約書內容,確認無誤後,由實習學生請【廠商先用印蓋公司印章】。一共三份,每份實習契約書(一份四頁),每份用釘書機釘統一裝訂在左上角。
    3. 再由實習學生親自簽名後(丙方),由實習學生親自繳交實習契約書至系辦,不得委由他人代繳。
    4. 系辦將統一學校用印,再由系辦寄給廠商契約書一份,及實習學生一份契約書留存。
  2. 填寫家長同意書(限用電腦版)(請點我),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本文件。
  3. 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限用電腦版)(請點我)(同學自行填寫列印, 由導師確認),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本文件。
  4. 填寫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書(限用電腦版)(請點我),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本文件。
  5. 繳交實習團體保險費600元,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
  6. 備註:外籍生家長同意書,請自行列印後,委由本校國際事務室謝佩紋小姐簽名(行政大樓3F)。

觀餐系辦公室(T30508)

系上媒合

即日起~5/2(五)止

9:00-12:00;13:30~15:00

  1. 實習契約書下載(請點我)-實習學生面試通過並確定報到後,由系辦及實習小幫手協助處理廠商簽約事宜,最後通知實習學生簽名及領取完成之契約書(簽名時間另行通知,此份無須自行申請)。
  2. 填寫家長同意書(限用電腦版)(請點我),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本文件。
  3. 填寫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書(限用電腦版)(請點我),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本文件。
  4. 繳交實習團體保險費600元,請於繳交契約書至系辦時一併繳交。

備註:外籍生家長同意書,請自行列印後,委由本校國際事務室謝佩紋小姐簽名(行政大樓3F)。

觀餐系辦公室(T30508)

【實習契約書及契約簽署前注意事項:】

 實習契約書中,甲方為實習廠商、乙方為學校、丙方為學生。  

  1. 請實習廠商審閱實習契約書內容,並請實習廠商填寫(繕打)醒目色彩處資料,契約第三頁蓋公司章,一共要『三份正本』。 請廠商寄正本三份到同學自己可收郵件地址(最好用掛號)。 
  2. 實習契約書第三頁「丙方」請一定要用電腦打字,只有姓名欄位請同學親自簽名。同學簽名字體務必端正,不得潦草,簽名不得用鉛筆簽名,更不能用打字替代。『三份』實習契約書都要簽名。 
  3. 合約需保持平整、乾淨。 
  4. 實習契約書第三頁最下方中華民國 OOO 年 O 月 O 日請填實習開始日前一天。 
  5. 實習契約中醒目色彩處(即螢光筆處)是要填寫(繕打)的地方,填完將醒目色彩處『去除』再列印出來。Word 快速去除醒目色彩方法為:❶ctrl+A 全選⭢❷點螢光筆處 ⭢❸選無色彩。
  6. 實習契約書切勿用立可白(立可帶)或筆塗改。  
  7. 實習契約書廠商及同學資料填妥蓋章完成後,將每份實習契約書(一份四頁) 用釘書機釘於左上方,一共三份,由本人(即實習學生)親自繳交,不得委由他人代繳。
  8. 學校用印完成後,會通知同學領取契約書,一份請同學給廠商,另一份同學留存,學校留存一份。
  9. 請同學確切清楚並確認自己契約內容(含實習期間、學分數、錯別字等)。

 

1.實習申請

  • 申請自行媒合的同學請於下表規定時間申請,逾期無法申請。自行媒合契約書 (1式3份)內容請與導師確認後簽訂繳交。

2.實習起訖日

  • 單一學期實習開始日:114/07/01~115/1/15實習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
  • 跨學期實習開始日:114/07/01~115/05/31 實習時數不得超過1440小時。

3.實習課程、學分數與實習時數上下限

  • 本系實習學分數以及實習時數上下限均依照教育部 (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080040122號函)規定。
  • 請同學依校定選課時間登入學生系統選課,實習課程名稱及學分請點此。

4.自行媒合之實習單位需先向系辦申請後,經實習委員會決定是否為認可之單位。認可之實習單位應具以兩項要件:

  • 3.1屬觀光或餐飲類型之實習單位。(註:7-11、全家、OK、萊爾富等超商、生鮮超市、百貨公司、大賣場、電影院等不是觀光餐飲類型之實習單位) 
  • 3.2需具政府登記之法人,統一編號查詢方式:點此

5. 學生實習團體保險

  • 實習生均需投保學生實習團體保險,未在期限內提交實習團體保險資料或繳納保費者,不得實習。
  • 實習團體保險保費繳納金額依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當年得標廠商契約內容而定。

6.實習契約書

  • 實習前應繳交實習契約書。
  • 遲繳或未繳實習契約書者,實習不予承認。

7.請同學依校定選課時間登入學生系統選課,實習課程名稱及學分。

8.超過實習時數上限

  • 實習不得低於或高於實習時數之上下限。若超過實習時數上限,學生欲留原實習單位工作,由學生依自己與雇主意願另訂契約,但非屬實習範圍。

9.實習成績

  • 實習生需依學校選課時間於選課系統選實習課程,未選課者無法給予成績。
  • 成績計算方式為實習廠商給予之考核成績佔50%,實習書面報告成績佔25%,實習成果發表會成績佔25%,60分為及格。

10.更換實習廠商

  • 實習後經實習委員會同意始得更換實習廠商
  • 原實習時數是否承認,由實習委員會決定之。

11.實習與勞動基準法

  • 實習生與實習廠商並非勞雇關係,並非完全適用於勞基法,但實習生之工作時間、例假與休息日必需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範。

12.實習成果報告

  • 實習成果海報發表、實習成果報告書、實習機構問卷及實習考核單:點此
  • 常見Q&A點此
  • 特殊表單  點此
  • 校外實習作業規定點此
  • 實習機構廠商職缺諮詢表(老師專用)點此
  • 實習機構評估表(老師專用)點此
  • 因應疫情實習機構檢核表(老師專用)點此
  • 實習生詳細資料表(老師專用)點此
  • 實習指導老師訪視紀錄表(老師專用)點此
  • 實習契約書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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