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室經辦之各項獎助學金
115學年度第1學期本室經辦之獎助學金:
>點選細項說明>
- 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獎助學金 (115年9月16日中午12:00截止)
- 蒙愛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新樓儲蓄互助社獎助學金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陳儀惠長老夫婦紀念清寒獎助學金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台南企業文化藝術基金會奬助學金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陳祈來先生紀念獎助學金(學年制/限上學期申請)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信望愛清寒獎助學金 A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信望愛清寒獎助學金 B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 黃守義長老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115年10月1日中午12:00截止。)
獎助學金申辦說明
一、本室接受各教會、機構及個人之捐款委託,辦理各項獎助學金如下。
二、本室經辦獎助學金不得重覆請領,採統一審查遴選制。
三、檢具文件:
(一)校牧室經辦獎助學金申請書(校牧室網頁下載)。
(二)所申請項目需檢附清寒證明者(擇一檢附):
1、效期內中/低收入戶證明。
2、效期內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3、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30萬元以下之財稅證明。
4、境外生檢附該國清寒證明(須經國際交流與兩岸事務室核章)。
(三)前學期成績單(含操行),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免附。
(四)撰寫自傳,內容須含:
1、家庭成員及成員之求學及工作狀況。
2、家庭經濟狀況。
3、可手寫或打字,A4格式、字數1,000字以上。
四、得奬者須參與服務學習:一般生12小時/學期 (學年度獎助學金者須參與上下學期) ;傳教師子女18小時/學期,由校牧室規劃服務學習內容,當學期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或服務學習表現不佳者,不具後續申請資格,本室將不予受理。
▼各項目受獎條件及申請書,請點選下方檔案下載「115(一)校牧室奬助學金申辦公告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