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聚館開放時間與借用說明
學聚館開放時間
| 學期間 | 週一至週五10:10~17:10 |
| 週六、週日、國定假日、第17及18週 | 不開放 |
- 本空間開放時間依公告為主,若於非開放時間借用,借用單位須自備冷氣卡,並請借用單位另行支付相關人事費用(加班費或工讀費)。
- 如需借用本空間辦理活動,請至「空間借用系統」申請借用,並填寫學聚館相關「空間借用表單」送至教學資源中心。
※開放式討論區: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服務資源→表單下載→學聚館空間及設備借用申請表
※翻轉教室: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服務資源→表單下載→翻轉教室校內單位申請表/翻轉教室學生使用申請表
借用說明:
學聚館容納人數及相關使用說明
| 空間編碼 | 空間類別 | 容納人數 | 最少使用人數 | 投影方式 | 備註 |
| L1B106 | 翻轉教室 | 55 | 布幕投影 | 黑椅,靠近計網中心連通道 | |
| L1B107 | 翻轉教室 | 50 | 布幕投影 | 紅椅,靠近長榮藝廊 | |
| L1B101-1 | 討論室 | 6 | 3 | 壁掛電視 | 禁止飲食,限學生借用 |
| L1B101-2 | 討論室 | 6 | 3 | 壁掛電視 | 禁止飲食,限學生借用 |
| L1B101-3 | 討論室 | 6 | 3 | 壁掛電視 | 禁止飲食,限學生借用 |
| L1B101-A | 開放式討論區A | 24 | 牆面投影 | ||
| L1B101-B | 開放式討論區B | 20 | 無 | ||
| L1B101-C | 開放式討論區C | 12 | 無 | ||
| L1B102 | 開放式討論區D | 30 | 布幕投影 |
一、翻轉教室:
- 以教務處及博雅學部排課為優先,課餘時間開放全校教職員生可至「空間系統借用」申請借用。
- 借用單位負起督促勸導之責任,提醒活動參與者/上課師生維持環境如桌椅、地板之整潔,並將垃圾攜出至垃圾桶加以分類。
- 使用視聽設備應依說明操作,離去時應通知管理人員並將門及電源關閉並上鎖,未經中心許可,不得擅用電器/音響設備,或隨意更動設備設定,如有毀損應由借用單位負賠償責任。
- 使用單位/班級需自備冷氣卡支付冷氣費用。
二、玻璃隔間區:
- 僅供學生借用。借用者應持本人之學生證登記,且不得冒用他人名義、交換或轉讓他人使用
- 同一組使用者於同一時段僅可登記、借用一處空間,每次使用以2小時為限,每日限預約一次。借用人數至少須滿3人,由其中1人為代表,須證件登記於服務台。
- 借用當日若逾時10分鐘未到者則視同放棄空間使用權,其使用權則回歸系統供學生線上借用。
- 預約申請如欲取消,請於使用時間前於「空間借用系統」取消預約,以免影響他人借用權益。未取消預約而無故未到者,累積達兩次,將停權借用一個月。
三、開放式討論區:
- 開放式討論區規劃為四個區域,開放時間內全校教職員生可自由使用。
- 本區可提供本校教職員生辦理活動,若借用本區域請於借用系統中載明活動內容,以利學聚館經理活動前半小時將進行清場。
- 非開館時間借用,需自備冷氣卡。
※開放式討論D區冷氣僅開放11:00~13:00,非該時段借用需自備冷氣卡
※空間借用提醒
- 使用期間須妥善維護空間之環境及設備,使用完畢後應整理回復環境及自行帶走垃圾。本空間內各項器材及設施,如因遺失或人為不當使用致損壞時,應負賠償責任。
-
個人物品、錢財等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組概不負保管之責任。
※借用設備說明
- 借用單位/老師/學生如需使用無線麥克風,請自備3號電池2顆(每支麥克風)。
- 學聚館僅提供線材及轉接頭借用(限學聚館場域內使用),不提供投影筆、筆電等設備借用,請借用單位/老師/學生自備相關設備。
※本空間張貼之海報須經本組審核通過並用印後方可張貼於指定位置,
- 如需張貼海報請先將海報拿至行政大樓3樓教學資源中心審核是否可以張貼。
- 張貼日期自審核通過日起算兩周,海報逾期或未取得許可者,一律由值班經理撤下。
- 海報張貼應使用無痕膠帶,不得使用透明膠帶、膠水及雙面膠等不利清除之黏貼物,以維護整潔。如有破壞或殘留物,海報張貼單位應負設施修復或清除之責任。
- 如遇重大慶典節日或特殊事故,本中心得停止張貼海報或更改張貼位置及方式。